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人员对工地取样和养护不规范造成混凝土试件强度不够问题的处理众所周知,混凝土强度的验收主要是根据混凝土标养试件的强度作为指标的,也就是说,作为强度检验评定的混凝土试件,需要标准方法取样、标准方法制作、在标准的养护条件下养护、用标准试验方法测得。许多工地都比较重视混凝土试件的制作和养护,但也有许多工地不按规范去做,造成许多扯皮事情,使混凝土公司的质量管理人员苦不堪言。有一预拌混凝土公司承接某大厦的混凝土供应,供应刚1个多月,施工单位反映,工地现场取样的混凝土试件,在试验室试压后报告显示均达不到设计要求,有两组只能达设计强度的60%~70%,并为此要求解除混凝土供应合同。工地相关人员判断,要么是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不当,要么是发错混凝土标号。后经实体检测混凝土强度基本符合设计强度要求。问题出在哪儿?详细调查得知,工地根本没有混凝土标养室,当时日平均气温只有5℃左右,而且夜间混凝土的取样成形工作,试验工委托一个根本没有受过培训的民工去做。
如此原因,就不难想象混凝土的试件强度为什么不够了。施工单位不知是不懂,还是故意隐瞒混凝土试件没有标养的事实,而承接混凝土试块试验的试验站,不管试样取自何处、试块是谁做的,养护条件是否标准,见证取样的红章照盖不误。到最后试验报告显示混凝土强度不合格,怎么办?找预拌混凝土公司,这样一来,混凝土公司又要同施工单位扯皮。
工地对浇筑后的混凝土不养护或养护不到位造成的混凝土裂缝的处理问题混凝土本身是一种非匀质性的建筑材料,裂缝是其最常见的现象,发生裂缝的原因很多,但不养护或养护不到位是混凝土出现干缩裂缝最主要的原因,对于预拌混凝土来说尤其重要。为了防止混凝土裂缝,《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7.4.7条、《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的4.5.5条、4.6.6条,《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GB146-90的5.0.5条、5.0.6条对混凝土的养护方法、养护时间以及混凝土终凝前对混凝土表面裂缝的修补均做了规定。但据笔者调查所知,能按规范要求做到的工地不多。有一建筑公司承建某学校五层框架教学楼,用的是预拌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浇筑过程中,混凝土公司的技术员发现工地没有准备任何养护材料,当时环境温度虽然只有20℃左右,但风力已达3~4级。临近交工时,下了一场雨,雨水从预留洞流到四层顶板上,从板的底面可以看到有许多地方有渗水的痕迹。后经有关部门检测,结论是结构板的裂缝是由于混凝土的收缩造成,最大裂缝宽度不大于0.2mm,并建议用环氧树脂胶泥封闭处理,施工单位和监理却回避究竟是什么原因加剧了混凝土的收缩这个事实。用可能是“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不当”这些“莫须有”的罪名把责任强加给了混凝土公司。要求混凝土公司承担检测和修补所产生的费用。《预拌混凝土》GB14902-2003规范的条文说明中明确指出“预拌混凝土不包括运送到交货地点后的混凝土浇筑、振捣及养护。”也就是说预拌混凝土的所有权是在交货地点交货验收后就由供方转移到需方了。混凝土的收缩裂缝的产生是由需方造成,那么就应该由需方来承担责任,但事情的结局不是这样的。而作为对工程质量负有监管责任的监理,对当时施工单位不按规范操作,没有及时指出。而在出现质量问题时,和施工单位一起针对混凝土公司而逃避自己的责任。